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
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23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2】0454号)(以下简称“《工作函》”)。公司收到工作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并会同年报审计机构对《工作函》所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核查落实和回复,现将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1、年报显示,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85.9亿元,公司主营业务中金属品贸易和其他贸易类营业收入占全部营业总收入的71.3%,比重较大。其中,金属品贸易业务的毛利率为-0.08%,其他贸易类毛利率为-2.22%。请公司补充披露:(1)2021年大宗商品市场价格多为上涨趋势,并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较,说明毛利率为负的原因及合理性;(2)公司主营业务权重最大的贸易业务整体毛利率为负,请说明公司开展该类业务的经济合理性,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是否受到重大影响,公司未来对此业务的战略方向;(3)结合业务实质、商品控制权、定价权及存货风险等补充说明公司以总额法确认贸易业务收入的合理性,是否符合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说明金属品贸易重大交易合同是否存在商业实质,结合期后款项回款或退货事项,说明收入确认是否存在跨期问题。请会计师发表意见;(4)公司主营业务按照行业分为工业、金属品贸易、其它贸易及工程业务,其中工业与金属品贸易业务收入分别为24亿元和60亿元,收入占比分别为28.48%与70.42%。公司工业业务主要为销售自产阴极铜,毛利率为23.12%,金属品贸易业务毛利率仅为-0.08%。根据年报披露,公司贸易收入包含标准仓单货物贸易。对于标准仓单货物,既可以与产业链客户及贸易商直接发生贸易往来,也可以在上海期货交易所标准仓单交易平台上与平台交易商发生贸易往来。上海期货交易所是其销售占比超过的50%的第一大客户,销售额为49亿元。关注公司贸易业务中橡胶等品种是否存在实物交割,是否适用总额法的收入准则,或者是否应采用金融工具准则。
公司回复:
(1)2021年大宗商品市场价格多为上涨趋势,并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较,说明毛利率为负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主营业务按照行业分为工业、金属品贸易、其它贸易及工程业务,其中工业与金属品贸易业务收入分别为24亿元和60亿元,收入占比分别为28.48%与70.42%。公司工业业务主要为销售自产阴极铜,毛利率为23.12%,金属品贸易业务毛利率仅为-0.08%。
公司贸易收入包含标准仓单货物贸易。对于标准仓单货物,既可以与产业链客户及贸易商直接发生贸易往来,也可以在上海期货交易所标准仓单交易平台上与平台交易商发生贸易往来。上海期货交易所是其销售占比超过的50%的第一大客户,销售额为49亿元。
公司开展一般贸易主要交易品种为期货交易所交易的品种,如铜、铝、白银等标准商品,期货交易所交易的品种存在质量标准统一、流动性好、交易成本低、回款速度快的优点,但也存在价格波动大、价格信息较为透明、毛利空间有限等特点,为减少产品价格波动风险、降低款项占用,一般行业内公司采用短线操作,通过购销价差获取一定收益。或者在现货市场买入或卖出商品的同时,在期货市场上进行套期保值操作,规避商品价格波动的风险。公司2021年贸易业务毛利为-626.68万元,毛利率为-0.10%,如考虑贸易配套期货业务商品期货平仓盈利1,380.89万元,期货浮动盈利384.24万元,期货手续费32.28万元,公司贸易业务毛利为1,106.17万元,毛利率为0.18%。
公司通过查询wind数据库中申万有色金属行业的A股132家上市公司,选取公司市值100-200亿左右可比上市公司53家,有21家开展有色金属贸易业务,占比约40%。其中,贸易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超过40%的上市公司有8家,公司选取其中4家贸易业务模式与公司趋同的作为对比参照。很大一部分有色金属行业公司为保持一定市场影响力和对商品价格的敏感度,均开展了一定业务体量的贸易业务。由于有色及大宗商品贸易一般配套相关套期保值业务,或以高周转、低风险、低毛利模式,因此尽管2021年大宗商品市场价格多为上涨趋势,但公司及同行上市公司贸易业务毛利并无明显改善。
公司 业务 2020年 2021年
营业收入(万元) 营业成本(万元) 毛利率 贸易业务占营业收入比例 营业收入(万元) 营业成本(万元) 毛利率 贸易业务占营业收入比例
盛屯矿业 有色金属贸易及其他 3,215,903 3,201,076 0.46% 82.00% 3,043,908 3,020,068 0.78% 67.30%
白银有色 有色金属贸易 4,217,971 4,207,736 0.24% 68.90% 4,541,634 4,548,053 -0.14% 63.30%
中金岭南 有色金属贸易收入 2,253,141 2,250,437 0.12% 74.54% 3,510,177 3,506,357 0.11% 78.96%
驰宏锌锗 有色金属贸易收入 808,755 807,896 0.11% 42.77% 852,422 851,301 0.13% 39.88%
鹏欣资源 金属品贸易及其他贸易 730,738 726,228 0.62% 83.90% 611,973 612,600 -0.10% 71.30%
(2)公司主营业务权重最大的贸易业务整体毛利率为负,请说明公司开展该类业务的经济合理性,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是否受到重大影响,公司未来对此业务的战略方向;
公司2021年贸易业务毛利为-626.68万元,毛利率为-0.10%,如考虑贸易配套期货业务商品期货平仓盈利1,380.89万元,期货浮动盈利384.24万元,期货手续费32.28万元,公司贸易业务毛利为1,106.17万元,毛利率为0.18%,贸易业务给公司带来了一定利润。除了有少量利润以外,贸易业务对公司还有以下影响:
1)金属品贸易业务是矿产企业业务构成的重要组成部分
金属品贸易业务是矿产行业产业链中重要的一环。有别于其他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矿产行业具备不可再生和区域性分布的特点,因此需要企业以全球视角去发现和把握市场机会。通过金属品贸易业务,公司一方面可以及时了解国际、国内金属价格波动,把握市场行情变化;另一方面可以积累更多的矿产企业资源,从而有助于增强公司与其他矿产行业相关企业在合作开发、收购、融资、物流、仓储等方面的合作。
2)发展贸易业务与公司的愿景相吻合
公司以“全球领先的综合资源服务商”为发展愿景,打造有色金属的开采、选冶、销售和贸易全产业链。贸易业务是综合资源服务的重要一环,通过发展贸易业务,有利于完善公司产业链。通过参与市场交易,可以扩大公司在大宗及有色金属市场的影响力。
3)开展贸易业务是同行业公司的普遍做法
公司通过查询wind数据库中申万有色金属行业的A股132家上市公司,选取公司市值100-200亿左右同比上市公司53家,发现有21家开展有色金额贸易业务,且贸易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超过40%的有8家。部分贸易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在40%以上的可比公司如下:
公司 业务 2020年 2021年
营业收入(万元) 贸易业务占营业收入比例 营业收入(万元) 贸易业务占营业收入比例
盛屯矿业 有色金属贸易及其他 3,215,903 82.00% 3,043,908 67.30%
白银有色 有色金属贸易 4,217,971 68.90% 4,541,634 63.30%
中金岭南 有色金属贸易收入 2,253,141 74.54% 3,510,177 78.96%
驰宏锌锗 有色金属贸易收入 808,755 42.77% 852,422 39.88%
鹏欣资源 金属品贸易及其他贸易 730,738 83.90% 611,973 71.30%
从上表可以看出,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有色金属贸易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平均比重稳定在40%-80%左右,其中除本公司外,盛屯矿业的金属贸易收入占比相对较高,达到70%-80%左右。可见贸易业务是可比同行业公司重要的业务板块。
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受影响。公司贸易业务营业收入占比较高,但利润占比相对较小,虽然贸易销售毛利出现亏损,但考虑配套的期货业务盈亏后仍有少量盈利。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未受贸易业务的影响。自2022年起,公司也将逐步调整贸易业务品种,重点发展公司自营产品相关的金属品种,压缩低毛利业务,进一步扩大毛利相对较高的贸易品种规模,从规模向效益转型。
(3)结合业务实质、商品控制权、定价权及存货风险等补充说明公司以总额法确认贸易业务收入的合理性,是否符合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说明金属品贸易重大交易合同是否存在商业实质,结合期后款项回款或退货事项,说明收入确认是否存在跨期问题。
(4)公司主营业务按照行业分为工业、金属品贸易、其它贸易及工程业务,其中工业与金属品贸易业务收入分别为24亿元和60亿元,收入占比分别为28.48%与70.42%。公司工业业务主要为销售自产阴极铜,毛利率为23.12%,金属品贸易业务毛利率仅为-0.08%。根据年报披露,公司贸易收入包含标准仓单货物贸易。对于标准仓单货物,既可以与产业链客户及贸易商直接发生贸易往来,也可以在上海期货交易所标准仓单交易平台上与平台交易商发生贸易往来。上海期货交易所是其销售占比超过的50%的第一大客户,销售额为49亿元。关注公司贸易业务中橡胶等品种是否存在实物交割,是否适用总额法的收入准则,或者是否应采用金融工具准则。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本公司实际情况,为更准确、合理地计量公司大宗商品贸易类销售收入,使会计政策更符合本公司实际业务特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决定自2019年起,对融资类大宗商品贸易不确认销售商品收入,对于除融资类大宗商品贸易外的商品贸易,按全额法确认销售商品收入。融资类大宗商品贸易是指为公司增强融资能力,配套融资而开展的贸易业务。在贸易业务操作过程中,签订相关业务合同,公司在向客户转移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货物交付前的风险和费用均由公司自行承担,且完成相关发票开具、资金收付结算并实现货权转移,采购资金一般采用银行融资进行支付。2019年后公司对上述会计政策一直保持不变。公司和上海期货交易所的业务,既有融资性贸易也有非融资性贸易,对于融资性贸易未确认收入,非融资性贸易采用全额法确认收入。
2021年公司在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明细如下:
标准仓单销售业务:本公司从客户手中采购标准仓单货物在上海期货交易所仓单交易平台进行销售(含融资性贸易销售金额112,125.75万元)
上海期货交易所 品种 销售数量 计量单位 销售收入
标准仓单 白银 737,128.37 千克 3,856,657,727.42
标准仓单 电解镍 3,080.69 吨 378,125,466.98
标准仓单 电解铜 5,038.00 吨 80,849,356.35
标准仓单 锡锭 4,834.55 吨 828,287,909.58
标准仓单 锌锭 882.02 吨 17,490,842.51
标准仓单 阴极铜 10,266.39 吨 606,201,586.82
标准仓单 铅锭 20,687.16 吨 281,942,468.05
合计 6,049,555,357.71
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额60.5亿元,其中融资性贸易交易额11.2亿元,未确认收入,非融资性贸易49亿元,采用全额法确认收入。
除融资类贸易业务外公司大宗商品贸易,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因为公司是合同的主要责任人,根据公司与下游客户签订合同的相关约定,公司在向客户转移商品前通过控制提货权的标准仓单或实物仓单进而控制该商品,虽然控制的时间较短,货物交付前的风险和仓储费用均由公司自行承担。
公司贸易业务商品交割采用标准仓单或实物进行交割。标准仓单是由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按照交易所规定的程序签发的符合合约规定质量的实物提货凭证。标准仓单代表了货物所有权,它代表仓单上所列货物,谁占有仓单就等于占有该货物。
公司在将仓单销售给客户前,相关的仓单由于市场价格波动产生的货值变动风险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根据市场行情自行处置,因此公司在该交易中实际上具有一定的定价权,承担了相关的市场风险,同时公司将客户签收时点作为控制权转移时点确认收入。因此,公司贸易业务适用收入准则,并采用总额法进行核算,而非适用金融工具准则。此外,国内宏达矿业、华友钴业、广晟有色等同行业上市公司对大宗商品贸易亦采用总额法核算。
公司贸易业务的实物流、资金流、票据流均为真实发生,商品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在采购和销售过程中均发生了转移,公司承担了因商品价格波动所导致的收益或亏损,因此具有商业实质。公司贸易业务收入确认严格按照控制权转移时点确认,不存在收入跨期确认的问题,无退货情况。
年审会计师回复:
在2021年年报审计过程中,就上述事项,我们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1)了解和评价与贸易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的合理性,并测试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2)与管理层进行访谈,对与贸易收入确认有关的控制权转移时点进行分析评估,进而评价销售收入的确认是否符合新收入准则的要求;
(3)检查与贸易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出入库记录、收款记录、客户签收记录、仓单交割单据等,核实收入确认的真实性;
(4)对收入和成本执行分析性程序,包括按照产品类别对各月度的收入、成本、毛利率波动进行分析,并与以前期间进行比较,分析差异原因;
(5)对贸易业务主要客户进行走访;
(6)结合应收账款函证,选取重要客户函证本期贸易销售发生额,将函证结果与管理层记录的金额进行核对;
(7)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销售收入执行截止测试,并检查期后销售退回情况,以评价销售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8)获取融资贸易统计台账,并检查其与票据的匹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