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广南县谷地仙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公告文号:广自然矿发〔2026〕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等相关规定,经广南县人民政府批准,受广南县自然资源局委托,广南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以挂牌方式出让以下1个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广南县自然资源局
场所:广南县莲城镇南秀社区南秀路171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场所: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文山州)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矿山名称:云南省广南县谷地仙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
地理位置:矿区位于广南县城113°方向,地处广南县莲城镇董那孟村民委员会。
面积:0.099200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 序号 | X | Y |
| F1 | 2658420.19 | 35510156.26 |
| F2 | 2658478.13 | 35510107.40 |
| F3 | 2658453.72 | 35510080.50 |
| F4 | 2658562.37 | 35510036.16 |
| F5 | 2658558.62 | 35510096.50 |
| F6 | 2658679.26 | 35510210.97 |
| F7 | 2658769.77 | 35510233.20 |
| F8 | 2658904.57 | 35510358.01 |
| F9 | 2658786.41 | 35510503.94 |
| F10 | 2658701.27 | 35510472.84 |
| F11 | 2658688.31 | 35510408.54 |
| F12 | 2658507.30 | 35510351.74 |
| * | 1410 | 1300 |
-1 " __ko__1732071882139="ko74" style="margin: 0px; padding: 0px; list-style: none; color: rgb(51, 51, 51); font-family: 宋体; text-wrap-mode: wrap; background-color: rgb(255, 255, 255);">
资源储量:累计查明(保有)资源量514.6万吨,设计利用资源量446.4万吨,设计可采资源量433.0万吨,出让资源储量:514.6万吨。
开采标高: 1410.0米至 1300.0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竞买人在竞得采矿权后,严格按照经评审通过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实施开采,并依法履行相关义务。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按照“谁开采谁治理”的原则,编制《矿区生态修复方案》,并按规定足额缴存矿区生态修复费用,履行“边开采、边修复”责任和义务。同时,还需按要求于正式投产后将矿山建设为绿色矿山,并经过专家组审查验收。
拟出让年限:8.66年
起始价:380.0万元
出让收益率:%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竞买申请人须为营利法人,且工商营业执照许可经营范围有采矿业务,注册资金不得少于500万元。 (二)竞买人需具备与矿权开采相匹配的资金实力、设备和技术人员。本项目挂牌的竞买人只能单独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申请。 (三)竞买人未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和失信黑名单,未列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名单。 (四)竞买人须缴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76万元。 (五)本次挂牌出让活动需进行网络报名,不接受电话、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6年07月23日—2026年08月05日 挂牌时间以公告为准
网上交易: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文山州)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竞买人应在公告时间内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文山州)查阅并下载挂牌出让文件,挂牌出让文件包括以下资料: 1.出让交易公告;2.挂牌出让竞买须知;3.竞买申请书。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6年06月08日—2026年07月21日
申请报名方式:网络报名,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文山州)凭企业或自然人数字证书(USBKEY)在平台首页点击“投标人”登录,找到该项目进行报名。未办理数字证书(USBKEY)的请前往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办理,办理证书联系电话:0876-2152881。未通过网上报名的意向人不能成为有效竞买人,不能参与竞拍。网络报名和网络竞价如遇到有关问题请及时致电客服热线:010-86483801。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公司名称预核准通知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二)采矿权竞买申请书;(三)本企业近期资产负债表或者银行开具的资金证明;(四)本企业技术人员名单,应注明所从事专业和专业职务任职资格并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五)本企业可用于矿产资源开采的主要设备清单并提供设备彩图;(六)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见矿业权挂牌出让须知。 注:上述报名资料需加盖竞买人公章,网络报名时扫描上传上述报名资料。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采矿权出让为无底价挂牌出让,以增价方式报价,计价为人民币,报价最高且不低于挂牌起始价的为竞得人。
八、风险提示
(一)本次挂牌出让采矿权以现状地貌出让。 (二)采矿权竞买人必须充分了解和熟悉有关矿产资源开发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因法律法规及政策变化所造成的风险由采矿权竞买人自行承担。该采矿权的《广南县谷地仙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2025)》等地质资料已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并经主管部门组织评审备案。出让人不统一安排现场踏勘,采矿权竞买人可自行到矿区现场踏勘。采矿投资风险较大,前期相关报告中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偏差,存在不可预见的风险。对此,采矿权竞买人应充分作出科学的投资分析和投资决策,评估投资风险,在矿山生产、开发利用过程中所产生的投资风险、采矿风险、安全风险、国家(行业)相关政策法规风险等,均由采矿权竞得人自行承担。 (三)本次挂牌交易的只是采矿权,不含矿区范围内的土地、林地、道路等其他权利。竞得人对出让范围所涉及的土地、林木、青苗、道路使用、用电、用水、搬迁等问题需做充分了解掌握,与权利人协商解决,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费用自行承担。竞得人在取得采矿权后,如因所使用的土地、林地、道路等权益问题与其权属人无法达成协议或者周边存在的矛盾纠纷无法解决而导致无法按期建设和生产,甚至造成采矿权被注销的,竞得人应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风险和损失。 (四)竞得人必须于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后一年内按要求向广南县自然资源局提交采矿权申请登记资料,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领取采矿许可证。因企业自身原因,逾期未能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的,则由广南县自然资源局解除《采矿权出让合同》并无偿收回采矿权,竞得人所缴纳的采矿权出让收益金不予退回。 (五)因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州的产业、环保等政策调整不能继续采矿的,或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经济损失的,竞得人应自行承担风险,广南县自然资源局不承担相关责任。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竞买人如对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有异议的,应在“挂牌公告时间”结束5个工作日前向广南县自然资源局或广南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提出。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一)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并按照公告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并将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并承担采矿权成交价20%的违约金,出让方有权不再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1.竞得人拒绝签订《采矿权成交确认书》及不能如期按规(约)定交纳交易服务费的;2.竞得人未按要求对原矿权人的资产及投资进行补偿的;3.在交易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竞得人因自身原因未在30日内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的,或者拒绝签订的,或签订合同后,未按照合同约定缴纳出让收益的;4.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或者隐瞒事实的;5.采取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其他内容
本次交易信息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文山州)、广南县人民政府网站同时发布,请各位竞买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交易信息,以便获取最新信息。
本公告在广南县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广南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06月0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