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27070 债券简称:大中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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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内在价值的认可,同时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发展前景等情况后,于2023年3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或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8日、2023年3月1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23)。
2023年4月19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5月16日。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在股份回购期间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自股票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数量,拟回购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相应变化。所以公司对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2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19.70元/股(含);回购数量由不低于1,000万股(含)、不超过1,500万股(含)调整为不低于1,015.23万股(含)、不超过1,522.84万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度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9,283,26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28%,最高成交价为13.6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67元/股,成交金额247,577,013.41元(不含交易费用)。其中31,248股用于公司可转换债券(大中转债)转股,现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19,252,014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