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9讯,近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发布关于贵州嵩颖矿业有限公司顶板事故调查报告。
2022年5月5日9时35分,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区大坪煤矿(以下简称大坪煤矿)11135联络上山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205.55万元。
5月6日,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成立了由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牵头,六盘水市能源局、六盘水市水城区能源局、应急管理局、公安局、总工会等单位参与的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六盘水市水城区纪委监委派员介入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和“四不放过”要求,经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及技术分析,查明了事故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划清了事故责任,并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贵州嵩颖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嵩颖公司)为煤矿独立法人公司,2021年4月2日在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区注册成立,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私营企业,公司证照齐全。
事故发生经过、抢险救援及信息报告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2年5月5日6时,机电副矿长秦荣杰(值班矿领导)组织召开班前会,矿长蒙香平(当班带班矿领导)、生产副矿长李宝存参加,安排井下维修11185回风巷、11135联络上山、西翼集中运输巷和131轨道石门。当班入井72人,其中9人到11135联络上山作业,6人在下段回收杂物,3人(陈冯举、刘吉、陈友兴)到11135联络上山维修点修梯步。8时30分许工人刘吉和班长陈冯举相继到达11135联络上山维修点,9时28分工人陈友兴到达11135联络上山维修点,遇到陈冯举正在背对维修点拉线(为修梯步做准备),陈冯举安排陈友兴到维修点拿工具。当陈友兴走到迎头时,此时刘吉距陈友兴下方约2m处回收杂物。
9时35分陈友兴拿工具过程中顶板突然冒落,陈友兴、刘吉被冒落的矸石掩埋,陈冯举立即向安全地点转移。9时40分,脱险后的陈冯举向调度室报告事故情况。
(二)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情况
事故发生后,陈冯举立即通知在11135联络上山下段回收杂物的作业人员参与现场救援,井下接到调度室电话的蒙香平赶到事故现场后组织井下其他地点作业人员参与救援。11时30分刘吉被成功救出,12时15分刘吉被抬出井口后救护车将其送往钟山区安居医院进行检查治疗,生命体征正常。12时50分陈友兴被救出并送至地面,13时25分经抢救无效后死亡。抢险救援结束。
(三)事故报告情况
9时35分大坪煤矿发生2人被困顶板事故,12时24分,煤矿总工程邓书桂向六盘水市水城区能源局玉舍能源管理站(以下简称玉舍能源管理站)站长李玉龙报告煤矿11135联络上山发生漏顶事故,1人受伤、1人被困,李玉龙立即到现场核实具体情况。13时33分李玉龙向玉舍镇人民政府报告,之后各级部门按规定上报了事故情况。煤矿未按规定向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报告该起事故,迟报事故。
事故发生的原因和性质
(一)直接原因
11135联络上山维修点支护强度不足,作业过程中扰动引起顶板冒落,导致事故发生。
(二)间接原因
1.煤矿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嵩颖公司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不到位。
公司未认真履行对大坪煤矿的监督管理职责,安全检查不深不细不实,未发现存在问题;未督促大坪煤矿认真分析研判安全风险,督促煤矿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
3.水城区玉舍镇人民政府督促煤矿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不力。督促煤矿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煤矿没有及时排查出11135联络上山维修安全技术措施中支护强度不足的问题并加以整改。
据公开信息显示:贵州嵩颖矿业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区玉舍镇某村,法人代表刘某刚,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煤炭及制品销售;煤炭开采;煤炭洗选;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