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炉霍县尤斯建筑用砂石矿(闪长岩)采矿权出让结果公示
(公示文号:炉自然资规矿发〔2026〕1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炉霍县人民政府批准,炉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对以下采矿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中标人/竞得人
名称:炉霍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场所:炉霍县新都镇商业街186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33275510464199
二、成交时间、地点
时间: 2026年08月12日
地点:炉霍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三、成交采矿权基本情况
矿山名称:四川省炉霍县尤斯建筑用砂石矿(闪长岩)采矿权
开采矿种:建筑用闪长岩
地理位置:炉霍县虾拉沱镇
面积:0.517100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 序号 | X (起标高) | Y (止标高) | 矿体标识 | 面积标识 |
| F1 | 3470100.000 | 34375982.000 | ||
| F2 | 3470391.000 | 34376422.000 | ||
| F3 | 3470229.000 | 34376750.000 | ||
| F4 | 3469986.000 | 34376910.000 | ||
| F5 | 3469614.000 | 34376946.000 | ||
| F6 | 3469604.000 | 34376887.000 | ||
| F7 | 3469646.000 | 34376798.000 | ||
| F8 | 3469585.000 | 34376688.000 | ||
| F9 | 3469637.000 | 34376605.000 | ||
| F10 | 3469588.000 | 34376516.000 | ||
| F11 | 3469489.000 | 34376470.000 | ||
| F12 | 3469667.000 | 34376294.000 | ||
| * | 3476 | 3430 | 1 | 1 |
资源储量:探明资源量98.6万立方米、含有用组分(建筑用砂石)57.2万立方米(折合116.1万吨),控制资源量378.7万立方米、含有用组分(建筑用砂石)217.4万立方米(折合441.3万吨),推断资源量150.9万立方米、含有用组分(建筑用砂石)87.6万立方米(折合177.8万吨)
开采标高: 3430.0米至 3576.0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未开发利用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采矿权人开展采矿活动确需临时使用土地的,应依法办理临时用地审批手续,按照临时使用土地约定的用途使用,不得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使用期满后必须及时复垦并恢复原状。同时,需按照要求编制《开发利用方案》《社会风险稳定性评估报告》等方案。 采矿权人在进行开采时,应按照矿产资源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 爆破作业、取水、水土保持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应许可审批手续。在勘查开采过程中应遵守重要公路、铁路、城市规划区等相关规定,同时严格按照《开采实施方案》和绿色勘查的要求,开展开采活动。
拟出让年限:6.0年
起始价:3781.99万元
四、采矿权成交价及缴纳时间、方式
成交价:3791.99万元
缴纳时间:
缴纳方式:分期支付
五、申请办理矿业权登记的时限
成交结果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竞得人须在收到《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炉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按照《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期限内,到炉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办理首次登记及采矿许可首次申请。
六、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方式及途径
公示时间:2026年08月14日至2026年08月31日
竞买人有异议或投诉的,请在公示期期间以书面形式向炉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炉霍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出。 联系电话:炉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0836-7322270;炉霍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0836-7323061。
七、其他内容
本公告在自然资源部网站(http://www.mnr.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甘孜州)(http://jypt.scgzzg.cn/)、炉霍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uhuo.gov.cn/)同时发布。
本公示在 炉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炉霍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炉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08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