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采购

发产品

  • 发布供应
  • 管理供应

山西省晋中市和顺县青城镇胳膊堂村南石英砂岩矿探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2026-05-19 210
导读

山西省晋中市和顺县青城镇胳膊堂村南石英砂岩矿探矿权挂牌出让公告(公告文号:晋中自然资矿告字〔2026〕2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自然资源部《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自然资规〔2023〕1号)等相关法

山西省晋中市和顺县青城镇胳膊堂村南石英砂岩矿探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公告文号:晋中自然资矿告字〔2026〕2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自然资源部《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自然资规〔2023〕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报请晋中市矿业权出让委员会研究同意,晋中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委托晋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网上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探矿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晋中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场所:晋中市榆次区锦纶北路73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晋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晋中市榆次区定阳路500号巨燕财富广场2号楼

三、出让探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和顺县青城镇胳膊堂村南石英砂岩矿探矿权

勘查矿种74080 含钾岩石,砂岩    

地理位置:和顺县青城镇胳膊堂村

面积:0.629300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经度纬度
1113°47'38.645"37°19'10.674"
2113°47'45.253"37°19'12.606"
3113°47'45.226"37°19'15.859"
4113°47'39.359"37°19'21.729"
5113°47'35.018"37°19'28.511"
6113°47'30.047"37°19'31.840"
7113°47'29.640"37°19'33.983"
8113°47'21.310"37°19'35.259"
9113°47'04.118"37°19'20.553"
10113°47'04.150"37°19'09.366"
11113°47'18.969"37°19'09.393"
12113°47'31.093"37°19'03.583"
13113°47'38.664"37°19'03.609"
1400

拟出让年限:5.0年    

起始价:25400.0万元

出让收益率:2.9%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不含港澳台)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三)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失信主体”。 (四)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五)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六)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七)净资产要求在二十亿元人民币(含)以上。(以最近一期财务审计报告或资产评估报告净资产为准。) 按照且只通过上列途径和方式,证实满足上述全部条件的即认定为符合本探矿权出让项目的竞买人资质条件。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6年06月09日2026年06月24日     挂牌时间以公告为准

网上交易山西省自然资源交易平台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意向竞买人持CA数字证书注册并登录山西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平台,在“矿业权交易大厅”模块下,通过矿业权出让项目的“出让文件”栏目,自行下载挂牌出让文件、地质资料包等相关材料。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6年05月26日2026年06月08日

申请报名方式:意向竞买人按以下时间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大写贰亿元整。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6年6月8日15:00止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1)申请人一般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未办理五证合一的须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彩色扫描件); (3)竞买声明(格式见附件2); (4)意向竞买人最近一期财务审计报告或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由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彩色扫描件,资产评估报告由有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彩色扫描件); (5)本公告第四项竞买人资质条件中第(三)、(四)、(五)、(六)条相关网站及系统查询结果(网页查询结果彩色扫描件)。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一)确定竞得人 本次探矿权出让为有底价挂牌出让,采用增价报价方式,首次报价应不低于起始价,每次增价幅度为人民币50万元或人民币50万元的整数倍。 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不低于底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无人报价或者竞买人报价低于底价的,不成交。 (二)签订《成交确认书》 网上挂牌成交后,竞得人须于5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交易平台签订《成交确认书》。 (三)成交结果公示 成交结果将于《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网站、晋中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以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网站、晋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平台公示10个工作日。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提出(详见本公告第九项)。

八、风险提示

(一)竞买人自行承担交易、政策、不可抗力产生的保证金等经济风险。 (二)矿产资源勘查具有不可预见的风险,出让人代表国家出让的是矿产资源的使用权,出让人提供的相关地质资料中所表述的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品位等与实际开采客观存在误差,对此,出让人、交易平台均不承担责任。竞买人要认真考察与踏勘,详细了解拟出让探矿权矿产资源勘查中的有关风险及影响因素。 (三)竞得人竞得的探矿权存在因政策或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转采的风险,竞买人应了解,承担相应风险。一经成交确认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项目区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挂牌出让资料、申请报名材料及有关书面承诺承担责任。 竞得人在开展勘查过程中,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勘查区内的铁路、公路、村庄、能源设施等进行避让,并知晓因上述原因导致查明资源储量后不能转为采矿权的风险。 按规定探转采后,与相邻矿山生产建设作业范围最小距离,矿山作业范围与道路交通、水利、电力、建筑等重要设施最小距离应符合相关安全规定;具备其他相关法定条件后方可实施开采作业。 (四)竞得人在进行勘查开采时,须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爆破作业、取水、水土保持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应许可和手续等。竞得人在勘查开采过程中需遵守重要公路、铁路、永久基本农田、城市规划区、林地、草地、文物等相关规定,并按要求施工。勘查开采过程中需要用地的,竞得人需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临时使用土地、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和供应等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竞得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 (五)竞得人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等义务的,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六)竞买人为外商投资企业的,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及相关规定。 上述风险及其可能带来的后果,竞买人应当充分考虑,慎重决策,出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如对出让的探矿权存在异议,请在公告、公示期内以书面材料形式送达晋中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收到异议3日内作出答复。地址:晋中市榆次区锦纶北路73号;联系电话:0354-3200604。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矿业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未签署出让合同、未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成交价部分)、未办理勘查许可证登记致使出让不能继续的竞得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十一、其他内容

(一)本次出让公告等相关信息同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网站、晋中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以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网站、晋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平台同时发布。出让信息如有变更,变更事项在上述网站发布,请意向竞买人密切关注。 (二)本次挂牌不组织现场踏勘,竞买人须在参与竞买前自行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矿业权的资源状况、用地条件、政策约束、基础设施、权属关系及生态环境等所有现状与潜在风险,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与后果。出让范围内如后续发现存在禁止或限制开采的情形,须按有关规定处置。意向竞买人/竞买人参加本次出让项目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 (三)本次挂牌只接受网上报价,不接受现场书面报价以及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报价。 (四)探矿权新立、延续及保留登记期限为5年。申请探矿权延续登记时应当按照规定扣减勘查许可证载明面积的20%。探转采时,根据勘查等情况依法依规确定矿区范围。 (五)《探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后,受让人须根据《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等相关要求,按《探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缴纳本次挂牌成交价;在矿山开采时,按国家规定的矿业权出让收益率(含钾岩石2.9%)逐年征收采矿权出让收益。(逐年征收的采矿权出让收益=年度矿产品销售收入×矿业权出让收益率)。 (六)竞得人自取得探矿权起,需严格履行绿色矿山建设主体责任,做到全过程绿色勘查,进入矿山基础建设阶段,按绿色矿山标准要求进行建设,确保正式投产后1年内通过绿色矿山评估核查。 (七)本次出让公告其他未尽事宜,由晋中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和通知。 (八)本宗探矿权出让收益需一次性缴清。 (九)咨询电话:0354-3065156 (十)监督投诉电话:0354-3200410



本公告在晋中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晋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晋中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05月12日


 
举报收藏 0打赏 0评论 0
免责声明
• 
本文为小编原创作品,作者: 小编。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s://www.qqkyb.com/news/show-8209.html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更多>同类产业头条

入驻

企业入驻成功 可尊享多重特权

入驻热线:15021615632

企业微信客服

小程序

小程序更便捷的查找产品

为您提供专业帮买咨询服务

请用微信扫码

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收获商机

微信扫码关注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