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新《矿产资源法》宣传活动

点击 6回复 0 原帖 08-20 20:32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新矿产资源法”)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这是该法自1986年颁布实施以来的首次重大修订,对保障国家矿产资源安全、促进矿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具有里程碑式的重大意义。为深入贯彻新《矿产资源法》,确保新法要求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近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全区范围内,重点针对矿产丰富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着力提升全社会矿产资源法治意识,强化保护观念。


聚焦重点,贯彻法规“新要求”。活动紧紧围绕新《矿产资源法》在加大违法行为惩处力度、优化矿业权申请审批、加强矿区生态保护修复等方面的修订重点和创新亮点展开宣传。工作人员深入解读法律条文,特别是针对基层干部群众和企业关心的核心变化进行重点阐释,确保准确理解新法的精神实质和具体要求。


集中宣传,打造普法“新矩阵”。一方面,利用各镇、村集市逢集日人流密集的特点,面对面解答群众疑问,组织工作人员现场发放《矿产资源法》宣传手册2000份。另一方面,联合区融媒体中心拍摄制作新《矿产资源法》专题解读视频,力求清晰、权威地传递法规要义,以通俗易懂、形象直观的方式提升普法效果。


深化观念,营造守法“新氛围”。“矿产资源归谁所有?”“违法开采如何处罚?”“可能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充分利用各镇重点区域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醒目的宣传标语及解读视频要点;在政务公开栏张贴“矿产资源受保护,私挖盗采要担责”等主题宣传海报,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取得了积极反响。村民们也表示:“通过宣传资料,我们认识到了保护矿产资源的重要性”。


此次集中宣传活动是新法落地实施的重要举措,旨在为新《矿产资源法》的顺利施行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和法治环境,让法规条文“活起来、落下去”。下一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持续落实普法责任制,将普法工作与日常监管、执法检查有机结合,严格依法行政,织密织牢矿产资源保护“防护网”,以法治力量保障赣榆区矿产资源经济高质量发展。


举报收藏 0打赏 0